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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欠办 市开发办
关于协调处理浪高凯悦大酒店有限公司等
拖欠十八冶工程款的会议纪要

 

日期:2005-8-19 

 

  2005年8月10日下午,市开发办尹国均副主任主持召开了重庆浪高凯悦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高公司)、重庆奥克国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公司)拖欠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十八冶)工程款问题的协调会。市清欠办、市开发办、市建管站、市招标办、市造价总站、市公证处、浪高公司、十八冶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浪高公司大酒店于 1999年初开工,2001年10月完工,2004年9月8日办理完结工程决算,双方签订工程结算余款支付协议书。按照协议,浪高凯悦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应该支付1000余万元,但目前实际只支付400万元左右,尚有600万元未兑现;奥克公司拖欠工程款也为类似情况。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按照双方签订工程结算余款支付协议,浪高公司必须于 9月底前支付其8月份以前应该兑现的工程款。

  二、经十八冶同意,双方可以协商适当调整 9月份以后(含9月)每月支付的数额,若未形成新的还款协议则仍按原协议执行。为保证还款协议的有效履行,对9月份以后的还款协议必须进行公证。

  三、若浪高公司未能按协议的规定支付工程欠款,市建委将限制其在重庆市内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以确保其还款;市清欠办可将其列入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名单”向全市通报。

  四、在行政协调措施解决无效的情况下,建议十八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五、对万豪大酒店项目,业主为重庆奥克国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该公司已撤销,法人代表不知去向。各职能部门已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建议十八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参会人员 :市清欠办张琦、黄怀、吴红杰,市开发办欧阳典跃、曾诚、徐世勇,市建管站艾云,市造价总站刘洁,市招标办陈小跃,市公证处王扶,重庆浪高公司大酒店有限公司程功节、李亚萍,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周良友、莫明才、曹新其、吴建军、周光成。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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