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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拖欠工程款典型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5-02-17 
渝清欠办发〔 200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

  经过 1年多的工作, 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是,由于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杂,涉及面广,为 更好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实现清欠工作预定目标,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我市将 重点跟踪 80 - 100 个拖欠金额较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重点督办,以点带面,将清欠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个区县报送 2 ~ 3 个项目,每个项目须满足以下几方面要求: 1 、该项目必须是在网上上报的项目; 2 、该项目在网上上报的拖欠工程款金额,在本地区所有上报项目中排名前 10 位; 3 、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移民、水利、教育等。

  二、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支付工程款情况,拖欠工程款情况、处理情况等。同时,按照 附件的格式认真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政府盖章。于 2005年2月底,将项目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和表格报送市清欠办。

  附件: 拖欠工程款项目统计表

  联系人:田 路

  联系电话: 63670076

  传真: 63853300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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