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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再次重申防止假冒委机关和委领导名义行骗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相关单位:
渝建〔2009〕286号
最近,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社会上又有不法分子冒充市建委领导、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委机关名义,以各种形式向基层建委、企业及个人要钱、骗钱、要物、要项目,严重影响了市建委机关形象和委领导声誉。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再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市建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规定委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基层要钱要物、推销物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委机关和委领导绝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人(包括亲属朋友)向基层索要钱物、推销物品、联系工程等事宜。希望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进行监督。
二、经与公安机关联系,犯罪嫌疑人使用新型号码显示软件,在来电显示中可显示包括市建委机关在内的任意电话号码。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三、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发现有人冒充市建委机关和市建委领导名义向基层要钱要物、推销物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情况,要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从严处理。同时向市建委办公室、监察室报告。
联系电话:
市建委办公室:63852577、63862505
市建委监察室:63671444、63865293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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