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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报建(含发包方式、招标方式核准以及招标组织形式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二、提交材料

(一)发包方式备案:

1、建设工程报建(发包方式核准)及施工招标组织形式备案表1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1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1份;

4、满足施工要求的资金证明1份。

(二)施工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1、委托招标的附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1份。

2、自行招标的附:

(1)具有3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书;

(2)1名以上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2名以上具有从事招标文件编制能力和组织开标、评标能力的招标从业人员考核记录手册。

三、办理程序

市建委政务中心招投标窗口接件,市招标办报建科负责备案,市建委政务中心招投标窗口出件。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备注:1、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证明提交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2、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其他项目的资金证明应提交由财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拟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拟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30%的书面证明材料;3、平基土石方工程凭规划许可证即可报建;高边坡、高填方、深开挖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改变法定发包方式的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5、非招标工程一次备案,还需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一份;6、以上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2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16

承办机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