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二、 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 提交材料
(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2份(原件)
(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份(复印件)
(三)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各1份(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四)监理合同1份(原件)
(五)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1套(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政务办理中心申报窗口提交报监材料。
(二)申报窗口审查报监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凭证;报监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务办理中心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六、网上下载表格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登记表》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中心下载。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2号窗口
窗口联系电话:63672120
承办机构:重庆市质量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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