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二、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
三、提交资料
(一)填写准确的《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三)工作简历证明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参加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人员,在市安全总站报名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至申报窗口领取考核合格证书。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4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19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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